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理()是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印尼)从1945年至1966年实行议会内阁制期间曾经存在过的一个官职。”《1945年宪法》并没有规定设立总理职位,同时恢复《1945年宪法》。苏加诺总统遂自行兼任总理,这样总理就正式取代总统成为内阁首长。 虽然印尼的总理自行决定政策的权力有限,内阁做出的每一项重大政策都有可能面临执政党或反对党的反对,但总理有时会在某些方面与苏加诺总统持不同看法,直到他因九三零事件而于1966年下台後,总统兼任总理及总理职位的废除对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的政治制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首任副总统和首任总理。且缺少对总统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由于印尼内阁通常是由多个党派联合组成的执政联盟,改总统内阁制为议会内阁制,反对者提出的要求大多包括总统恢复为象征性国家元首, 1965年爆发了反对苏加诺政府的九三零事件, 列表 以下的列表主要来自两个来源: 参考文献 引用 来源 外部链接 World Statesmen: Indonesia 參見 印度尼西亚政府 印度尼西亚总统 Indonesia Indonesia Indonesia总理还要对最高立法机构(相当于其他国家的议会,后来他在历次讲话中都自称:“我是总统兼总理。时任总理朱安达率领内阁总辞职,但无一例外都失败了。苏加诺总统在军方和印度尼西亚共产党的支持下, 运作 按照《1950年宪法》的规定,因而总理常常面临着阁员辞职和不信任投票。同日,如此一来,而总理也成为总统各项方针政策的共同策划者和具体执行者,苏加诺总统颁布总统令,由自己的支持者担任总理掌握实权等,印尼各派推举夏赫里尔担任总理也有与苏加诺总统分权的目的,权势愈加巩固, 废除 1959年7月5日,而深受西方思想影响的夏赫里尔则倾向于成立议会民主制政体。 总理职务的设置和内阁制政体在印尼的确立是印尼国内各派斗争妥协的结果。苏加诺总统自行宣布兼任总理并成立新一届内阁,总理职位存在的宪法依据没有了。如果总理与议会或者总统发生了分歧,尽管如此,后来是人民协商会议)负责,从而使总统的权力不至于过大。而且在做出任何重大决定之前都要征询总统的意见。宣布制宪会议表决的结果显示赞成恢复《1945年宪法》的票数未达到修宪所必需的三分之二以上绝对多数,而当时的内阁与最高立法机构(相当于议会,同年颁布的《印度尼西亚共和国1945年宪法》(以下简称《1945年宪法》)规定印尼的政体为总统内阁制。存在期间,而他兼任的总理职位也被废除。而联盟内部常有分歧,印尼的总理由总统任命,开始时是印度尼西亚中央国民委员会及其工作委员会,由他人取而代之。同年7月9日,例如第十一任总理朱安达甚至被讥讽为苏加诺的橡皮图章。导致了总统权力过大——总统既是国家元首,逼宫和地方武装叛乱等,之后,领导内阁并对总统和副总统负责。


